基本方針
本公司尊重・遵守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法令與社會秩序,努力適正處理與保護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的取得、利用、提供
個人資訊的取得透過適正手段進行,進行利用目的的公佈、通知、明示等,未經本人同意,不會超越利用目的範圍處理個人資訊。此外,向第三方提供・揭露個人資訊時,將依據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
個人資訊的利用目的
本公司取得個人資訊的利用目的如下:
- 不動產買賣、仲介、租賃、管理、工程承包、損害保險等交易相關的契約履行、資訊、服務的提供
- 在達成上述利用目的所需範圍內,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 本公司處理的各種商品相關契約履行、資訊、服務的提供
- 為提供商品・資訊・服務透過郵件、電話、電子郵件等進行的營業活動及行銷(問卷調查等)活動。客戶動向分析或商品開發等調查分析
資訊、服務的提供,如有本人申請,將停止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
本公司保有的個人資訊在以下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
- 有本人同意的情況
- 基於法令規定的情況
- 為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而有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 為提升公眾衛生或推進兒童健全育成而特別有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 為協助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委託者執行法令規定的事務而有必要,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礙該事務執行時
- 不動產新建物件銷售等情況下,關於姓名、住址、工作地點等所需項目,透過書面、郵件、電話、電子郵件等,向本人的契約對方、共同賣主、銷售合作(包含代理・復代理・仲介)方、施工公司、設計公司、金融機關、管理公司、搬家公司、本公司集團公司及達成其他目的所需的情況
如有本人申請,將停止提供。(取得本人同意進行第三方提供的情況除外。)
個人資訊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尊重・遵守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法令及社會秩序,努力適正處理與保護個人資訊。本公司保有的個人資訊將適正且慎重地管理,為防止對個人資訊的非法存取、遺失、竄改、洩漏等,將採取必要且適切的安全管理措施。
個人資訊處理的委託
關於本公司保有的個人資訊,可能將其處理委託給外部。此情況下,將選定對個人資訊保護採取充分措施的業者,對委託方進行必要且適切的監督。
個人資訊的揭露・訂正等程序
關於本人對本公司保有個人資訊的揭露、訂正、利用停止等要求,將依據本公司另行制定的程序,立即對應。
個人資訊相關諮詢窗口
關於本方針及本公司個人資訊處理的意見、疑問等,請聯絡以下窗口:
ベストウェイ株式會社
〒153-0063 東京都目黑區目黑1-24-4陽光大樓3樓
電話 03-5759-5518 傳真 03-5759-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