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方针
本公司尊重・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令与社会秩序,努力适正处理与保护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取得、利用、提供
个人信息的取得通过适正手段进行,进行利用目的的公布、通知、明示等,未经本人同意,不会超越利用目的范围处理个人信息。此外,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个人信息时,将依据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
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本公司取得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如下:
- 不动产买卖、中介、租赁、管理、工程承包、损害保险等交易相关的合同履行、信息、服务的提供
- 在达成上述利用目的所需范围内,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本公司处理的各种商品相关合同履行、信息、服务的提供
- 为提供商品・信息・服务通过邮件、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的营业活动及营销(问卷调查等)活动。客户动向分析或商品开发等调查分析
信息、服务的提供,如有本人申请,将停止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本公司保有的个人信息在以下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
- 有本人同意的情况
- 基于法令规定的情况
-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有必要,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
- 为提升公众卫生或推进儿童健全育成而特别有必要,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
- 为协助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者执行法令规定的事务而有必要,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 不动产新建物件销售等情况下,关于姓名、住址、工作地点等所需项目,通过书面、邮件、电话、电子邮件等,向本人的合同对方、共同卖主、销售合作(包含代理・复代理・中介)方、施工公司、设计公司、金融机关、管理公司、搬家公司、本公司集团公司及达成其他目的所需的情况
如有本人申请,将停止提供。(取得本人同意进行第三方提供的情况除外。)
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尊重・遵守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令及社会秩序,努力适正处理与保护个人信息。本公司保有的个人信息将适正且慎重地管理,为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遗失、篡改、泄露等,将采取必要且适切的安全管理措施。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
关于本公司保有的个人信息,可能将其处理委托给外部。此情况下,将选定对个人信息保护采取充分措施的业者,对委托方进行必要且适切的监督。
个人信息的披露・订正等程序
关于本人对本公司保有个人信息的披露、订正、利用停止等要求,将依据本公司另行制定的程序,立即对应。
个人信息相关咨询窗口
关于本方针及本公司个人信息处理的意见、疑问等,请联络以下窗口:
ベストウェイ株式会社
〒153-0063 东京都目黑区目黑1-24-4阳光大厦3楼
电话 03-5759-5518 传真 03-5759-5528